2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在会上介绍了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国务院部门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有关情况,他介绍,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承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848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622件,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均认真采纳借鉴,按时办结,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49项,有力推动了深化医改、健康中国建设等多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促进了完善生育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问题的解决。
生育支持政策基本框架形成
李斌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建立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2022年7月,《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提出了7个方面20项举措,形成了生育支持政策的基本框架。目前相关的支持措施陆续出台,逐步实施。
在经济支持方面,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到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21个省份在不同层级探索育儿补贴政策,其中云南、宁夏实现了全覆盖。
在服务支持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35.2亿元,中央财政投入15亿元支持普惠托育。完善有关标准规范,命名了33个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75家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
截至2023年9月,全国千人口托位数3.36个,提前完成了年度目标。在照护支持方面,各省(区、市)普遍延长产假至158天及以上,超过半数的省份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不低于158天。在社会支持方面,各地各相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逐步形成全社会关注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更多支持措施落地落实,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五个方面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李斌指出,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办理的提案建议共1470件,其中涉及到基层卫生的约占1/10,涉及的内容主要有加强对基层的投入保障、县域医共体建设、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基层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在办理过程中,国家卫生健康委充分吸收采纳,有力推进了相关工作。
关于代表委员提出的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9部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科学构建县域医共体,规范内部运行管理,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完善支持政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建设从4年的试点阶段转入到全面推进阶段。
关于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农业农村部,会同其他8个部门组建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工作专班,推广“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政策,2023年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超过了6700人。配合中央编办针对大学生乡村医生出台了编制保障的政策。
关于加大基层机构的投入情况,中央财政安排了4.56亿元支持西部地区1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8个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设,提升设备设施的水平。关于强化基层健康服务,在财政部等部门的支持下,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89元,新增的经费重点用于支持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服务。出台了基层便民惠民的十项举措,推进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方便群众就医。
关于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针对基层机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备配备、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医疗质量安全等方面,制定完善了服务能力标准。2023年起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建设一批中心卫生院,补齐医疗应急、传染病应对和儿科等短板,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认真研究和吸纳代表委员的建议,进一步推动建设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就便就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