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滚球下注网平台!
logo
当前位置: 首页> 医药观察> 医药速递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出台新规 规范涉企检查 优化营商环境
2025.05.12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有关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药品领域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印发《关于规范药品领域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聚焦“减频次、强精准、提效能”,推出多项工作举措,通过分类管理、科技赋能、协同监管“三管齐下”,有力推动药品监管向服务型监管、预防型监管和数智化治理转变,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差异化检查更精准。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和信用评价,实施“高、中、低”三级动态监管,高风险企业每半年必查现场,强化非现场辅助监管;中风险企业每年一次“现场+非现场”组合检查;低风险企业以非现场检查为主,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30%。信用良好的企业纳入“无事不扰”清单,减少现场检查干扰,体现包容审慎理念。

  升级智慧监管赋能,透明高效“码上查”。依托“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整合企业信息构建“一企一档”,通过AI技术实现风险智能研判。非现场检查优先应用于低风险企业,以数据核查替代实地检查,降低对企业经营影响。推行“亮码检查”机制,执法人员需提前在线登记任务,生成唯一“检查码”。企业扫码即可核验检查内容、人员资质,并在线反馈评价,确保检查全程可追溯。

  推行三跨协同监管,“综合查一次”减负担。按照“应协同尽协同”“应合并尽合并”的原则,推动开展跨类别跨层级跨部门联合检查,对同一企业多部门检查任务实行“合并实施、结果互认”,明确检查结果1个月内复用,避免重复检查。推行药品领域“一业一册”“一业一查”制度,制定联合检查清单,最大限度压缩检查频次,提升执法效率。特别编制《行政检查通知书》《部门联合检查记录表》范本,指导各级药监部门规范涉企检查行为。

  健全强化监督保障,规范执法行为。严禁未持证检查、逐利执法等行为,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建立检查效能评估机制,将检查执行情况、企业满意度、问题发现率等纳入质量评估,定期开展执法培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药城”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药城”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著作权、商标权、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等),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文章页/相关阅读上-医周药事
文章页/相关阅读下-数风流人物
Copyright © 2004-2025 北京先锋寰宇大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726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62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285 京ICP备: 京ICP备15050077号-2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小南庄400号一层 电话: 010-68489858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