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省妇幼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对专家参与妇幼健康公共决策事项的规范管理,拟组建我省妇幼健康专家库。近日,我委制定印发了《贵州省妇幼健康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对《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意义及背景
妇幼健康是全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组建妇幼健康专家库可进一步优化完善妇幼健康相关评审等工作机制,加强人才力量储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专业化水平。为加强全省妇幼健康专家库的建设、应用和管理,省卫生健康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妇幼健康专家库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一共分为8个部分29条,主要明确专家库建设、专家库管理、专家库使用、专家权利及义务、专家服务要求及报酬等内容。明确了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牵头负责专家库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遴选专家库专家等工作。省妇幼保健院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阐明了制定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工作职责和专家库组成部分。
第二部分专家库建设,详细阐明了遴选专家库专家基本要求、遴选专家库专家应具备的专业条件、遴选专家库专家的机构来源、遴选专家库专家主要程序及专家库专家候选人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第三部分专家库管理,阐述了专家库专家聘任时间、管理要求、取消专家资格的相关情形等,并明确省妇幼保健院在专家库日常管理中承担的具体职责。
第四部分专家库使用,阐述了专家库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包括专家的选取途径及应遵循回避原则的相关情形。
第五部分专家权利及义务,详细阐述了专家库专家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六部分专家服务要求及报酬,阐述了专家服务相关要求及专家报酬应当执行的劳务报酬相关规定。
第七部分法律责任,明确了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相关适用情形。
第八部分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实施时间和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