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之要,贵在务实、重在落实。四川坚持以考核促发展、督查抓落实,确保了国家中医药重大决策部署在四川落地见效。
抓关键,确保考核督查“剑有所指”
中医药工作涉及多领域、多部门,统筹协调难、争取支持难,抓落实见成效必须要有党委政府赋能,要依靠政府主导。
一是拓展职能。2020年,省委省政府率先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对市(州)党委政府政务目标考核后,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代省政府督查室实施中医药工作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实现了省级中医药部门考核市级中医药部门,向省级中医药部门考核地方政府的拓展。
二是聚焦关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相关部署,聚焦地方政府这个关键对象和体制机制改革、财政投入、项目支持等关键环节,围绕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中医药强省建设重点任务,制定年度考核督查指标,确保考核指向明确、督查重点突出。
三是督有实效。加强督查督办与目标考核统筹联动,综合运用重点督查、定期督查、年度考核,逐步化解发展“痛点”、破解改革“难点”、打通创新“堵点”。推动达州市、宜宾市单设中医药管理局,13个市(州)成立中医药服务中心;推动全省21个市(州)制定中医药强市建设方案和示范区建设细化方案,明确市级中医药部门牵头中医药产业发展;推动12个市(州)设立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推动4个市建设市级中医院,实现21个市(州)全覆盖,解决了多年未解决的历史问题;推动形成全省竞相发展中医药工作的强劲态势。
强要素,确保考核督查“剑有利锋”
做好考核督查工作,需要解决“制度、人员、载体”三大要素问题。
一是健全制度,有章可循。制定考核督查工作规则,明确一整套完备的考核督查流程,对人员责任、节点要求,以及重点领域、重点板块进行细化,确保方向明、程序简、职责清。建立工作跟踪督导机制,兼顾各市(州)实际情况及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动态调整各地督查重点,制定重点工作跟踪督导清单,确保督准、查实。
二是配强力量,专司其职。局机关专设目标督查办,专司督查督办和目标考评之责,配备3名副局级干部,分别负责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考核督查工作;各市(州)、各处室明确1名考核督查联络专员,确保人员专、力量强、责任实。
三是搭建载体,方便快捷。建立中医药综合统计体系和地方中医药发展成效评价体系,加强全省及各市(州)中医药管理体系、医疗服务能力、产业发展和文化素养等数据收集管理,实现数据动态掌控、成效纵横比较,为考核督查提供直观参考。在机关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开设“考核督查”模块功能,实现督查在线交办、进展在线更新、节点定期提醒、结果在线报告,确保即时督、即时查、即时办。
重运用,确保考核督查“剑有两刃”
构建“分类建账、节点督导、结果运用”机制,做到考核督查全流程掌握、考核督查结果全过程运用。
一是动态监控。对各市(州)常规业务工作情况,坚持“定期收集、序时对比、及时反馈”,保证日常工作的“节奏感”;对年度考评指标推进情况,坚持“建账、预警、通报”,保持抓年度目标的“紧迫感”。
二是正向激励。建立激励评价指标,遴选年度工作部署及时、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突破创新性强的市(州)进行表扬激励,同时,推动省政府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省各地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督查激励机制,2023年,省政府通报了2022年全省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5个市(州),将在2024年予以资金、项目等专项支持。
三是反向约束。充分运用“红黑榜”“提醒敦促函”等督查通报方式,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严格督办,及时约谈、提醒;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实、推动不力的市(州)政府,在年度考核中都应扣分,切实提升考核督查工作权威性和影响力,不断激发各级抓中医药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形成执行有力、落地见效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