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改议事协调机构,省医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及时总结宣传我省医改工作亮点经验,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省医改联席办组织开展了全省综合医改2023年度“十佳典型案例”的征集活动,经各地和各有关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十佳典型案例”名单,现予公布。
希望各地、各有关单位积极宣传推广和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围绕医改重点难点,进一步加大突破力度,推出深化医改工作新实践、新经验,推动我省综合医改向纵深发展,为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省综合医改2023年度“十佳典型案例”
2.省医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4年1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全省综合医改2023年度“十佳典型案例”(排名不分先后)
1.宁波市全面推进中医药“以量定补”财政补偿政策(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宁波市财政局)
2.温州市“六个融合”扎实推进国家医防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温州市卫生健康委)
3.嘉兴市“浙里长护在线”(长期护理保险数字应用)“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嘉兴市医保局、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嘉兴市财政局、嘉兴市民政局)
4.舟山市深化基层医保支付政策与医疗服务价格联动改革促进分级诊疗(舟山市医保局、舟山市卫生健康委)
5.多地推进“固定+移动”山区海岛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丽水市卫生健康委、衢州市卫生健康委、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
6.德清县“三医协同”数字治理赋能县域医共体转型健康共同体(德清县新市健保集团、德清县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州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7.玉环市“医改+数改”双轮驱动健共体改革(玉环市卫生健康局、台州市卫生健康委)
8.兰溪市推进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方式改革(兰溪市医保局、兰溪市卫生健康局)
9.探索医疗保障从个人型向家庭型改革试点(省财政厅、省医保局)
10.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六个专项激励(省人力社保厅)
附件2
省医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省委宣传部、省委改革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