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联合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等22部门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今后较长一段时期的基本国情,当前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快速增加,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基础性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要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政策法规文件对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作出了总体部署。制定《指导意见》,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引导全社会客观理性看待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坚定信心、凝聚共识,增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分6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总体要求。提出坚持政治引领、服务大局、分类指导、系统推进,全面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推动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确保到2035年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普遍形成,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基础更加牢固。
第二部分,丰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内容。提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主题主线,开展人口老龄化形势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教育以及孝亲敬老传统文化教育。
第三部分,分类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提出将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老年大学(学校)、老年科技大学课程,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重点做好党政干部、青少年、老年人、社会公众等群体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
第四部分,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基础建设。提出研发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示范课程,建立国家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专家库,组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宣讲员队伍,推动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为老服务机构,建设线上学习平台,丰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资源供给。
第五部分,营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氛围。提出发挥节日涵育功能,广泛开展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主题活动,形成全媒体传播格局,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创作生产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老年题材、孝亲敬老题材等优秀文艺作品。
第六部分,加强组织实施。提出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工作格局。各级民政部门、老龄办要加强综合协调、指导推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做好重点人群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扩大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覆盖面。
三、贯彻落实
下一步,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将加强统筹协调,中国老龄协会做好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指导意见》各项任务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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