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部署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
4月11日,江苏省药监局以视频形式召开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工作部署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清源”行动既是加强药品经营环节监管执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推进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举措。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以“清源”行动为抓手,结合上级部署要求、结合落实药品经营环节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结合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强化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严格药品经营许可管理,推动企业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追溯责任。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风险防控,压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上下协同联动和跨部门查办协作,严格规范涉企检查,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确保“清源”行动取得实效。
河北召开全省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部署暨警示教育会议
近日,河北省药监督局召开全省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部署暨警示教育会议,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要求,部署在全省启动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并对全省经营企业进行警示教育提醒。
会上,河北省药监督局药品流通处处长张晴通报今年第一季度药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情况;河北省医保局基金监管处副处长吴智龙介绍医保部门打击“回流药”重点措施并通报典型案例,对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警示教育,督促企业警钟长鸣、合法经营。
会议指出,开展“清源”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重要举措。此次行动自即日开始,至2025年11月底结束,以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证照、制售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规网售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消除一批风险隐患,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切实筑牢药品安全根基和防线,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会议要求,将存在多起线索指向、既往接受过行政处罚、年度药品网络销售额较大的药品经营企业以及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开展药品异地委托储存业务或多仓管理的企业、疫苗配送企业、城乡接合部以及农村地区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作为重点单位,加强风险信息收集、筛选和风险信号综合研判,健全常态化风险会商机制,打好风险处置的“主动仗”,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要严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六个严查”“六个不放过”“六个严禁”和“两个一律”,强化监管震慑,净化市场生态。
会议强调,要持续强化协同联动,坚持全系统“一盘棋”,强化与公安、医保等部门协作以及与纪检监察机关信息贯通,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合力。要坚持线上线下一体推进,实现穿透式监管。要严格规范涉企检查,严控入企检查数量,提升检查实效。
福建召开全省药品经营环节 “清源”行动部署会
4月11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省药监局召开会议部署推进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
会议指出, “清源”行动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为检查执法对象,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证照、制售假药劣药、非法渠道购销或倒卖“医保回流药”、伪造处方或篡改处方销售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要求, 一要准确把握行动目的和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清源”行动。要加快解决药品经营环节的突出问题,严格规范网络售药业态,严防严控非法渠道购进和销售药品行为,筑牢药品质量安全的坚实底线。二要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查处大案要案成果彰显“清源”行动成效。要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严惩重处,对可能涉及违法违规的线索追查到底,严厉整治药品经营领域风险。三要深度强化协同配合,以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凝聚 “清源” 行动强大合力。要通过强化上下协同联动,加大与医保、卫健、公安等部门的跨部门查办协作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贯通,形成联合整治药品经营环节风险隐患的良好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