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滚球下注网平台!
logo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权威解读> 文字解读
《关于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2025.03.21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加快培养医养结合专业人才,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需求。

  文件从加强专业设置管理、深化专业内涵建设、做好组织实施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建设的具体举措。在加强专业设置管理方面,支持专业梯次设置,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中高本贯通培养模式,鼓励普通本科高校与高等职业学校建立专业帮扶机制,促进相关专业共建共享。在深化专业内涵建设方面,要求各地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一批核心课程,建设一批优质教材,培育优秀教师团队,推进订单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产教融合、医教协同、校企合作。在做好组织实施方面,要求各地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同推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新增布点的学校、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学生等给予支持,支持各地畅通就业渠道,为毕业生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文件提出,选择北京、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广东、广西、四川等10个省(区、市)作为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建设重点省份。到2027年底,原则上每个重点省份累计新增不少于3个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布点,带动全国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高。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药城”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药城”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著作权、商标权、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等),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文章页/相关阅读上-医周药事
文章页/相关阅读下-数风流人物
Copyright © 2004-2025 北京先锋寰宇大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726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62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285 京ICP备: 京ICP备15050077号-2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小南庄400号一层 电话: 010-68489858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