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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开展体外诊断试剂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
2024.02.18来源: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各相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规定,为进一步降低体外诊断试剂挂网价格,规范企业挂网行为,经研究,决定开展体外诊断试剂已挂网产品价格联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产品范围

  已在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的医用耗材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均应参加本次价格联动。

 二、联动申报时间及路径

  联动产品的投标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申报,具体申报时间及路径如下:

  申报时间:2024年2月19日-23日。

  申报路径:登录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ybj.jszwfw.gov.cn/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耗材招采管理-动态调整申请-项目管理-IVD价格联动。

 三、联动申报要求

  (一)企业应如实申报挂网产品截至2024年2月18日在全国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现执行挂网价中的最低值(以下简称各省挂网价低值)。各省挂网价低值如低于我省现挂网价的,将以各省挂网价低值作为我省挂网价。各省挂网价低值不包括带量采购中选价格。

  (二)我省现挂网价不高于各省挂网价低值的产品,可不参与本次联动报价。对本次联动中所有未报价产品,均统一默认为以我省现挂网价为各省挂网价低值。

  (三)本次联动严格落实阳光采购信用记分管理有关规定,请相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本企业相关产品挂网情况,按时、如实填报价格信息。

  对在本次联动中未如实申报价格信息或各省挂网价低值低于我省现挂网价但未参与申报的,一经核实,将暂停相关产品挂网并按阳光采购信用记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撤销相关产品挂网。

  联系电话:025-83293758(政策咨询)、83293761(平台操作)。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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