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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6.09.01
来源:基层卫生健康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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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基层发〔2026〕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局)、中医药局、疾控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坚持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更加普惠可及,现就做好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经费补助标准
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99元。各地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6〕44号)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56号)有关要求,及时分解下达绩效目标,足额落实并规范管理使用经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部署要求,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为重点,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营养改善等工作,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新媒体终端等广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政策和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内容。明确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持提供的各类卫生健康服务相关宣传物料均应标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字样。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加强与辖区网格的对接,将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时间、地点、服务对象和内容等信息及时推送至村(社区)及村(居)民。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自我健康管理,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三、强化基本公共卫生主动服务理念
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动进村庄、进社区、进楼宇、进家庭,结合人群特点,提供针对性健康教育,面向重点人群规范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加强科普宣传提升疫苗接种意愿,结合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波胆网服务中心均提供周末疫苗接种服务,做好农村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重点人群流感疫苗接种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6年版)》,规范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优化服务方式为适龄女童提供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服务。为西藏、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适龄儿童接种乙脑疫苗。
四、提高基层慢性病健康服务质效
推动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或上级医院与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畅通上下转诊渠道,根据居民意愿及时汇总、推送已确诊、病情稳定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慢阻肺病等慢性病患者、65岁及以上失能失智老年人信息至其常住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推进慢性病患者分类分级健康管理,结合慢性病患者的年龄、血压血糖控制情况、并发症发生情况等将其分为红、黄、绿三类,分级开展健康服务,优化服务频次和内容,集中有限资源加强高风险患者管理。加强对有关服务规范和指南培训,规范开展健康管理服务。继续推进将高血压、2型糖尿病、高脂血症、肥胖症膳食运动基层指导要点(以下简称指导要点)嵌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工作站或相应诊疗信息系统,2026年覆盖三分之二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波胆网服务中心。加大力度宣传推广指导要点的应用,及时为相应患者提供生活方式干预指导。继续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重点地方病防治等工作。
五、做实“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服务
规范组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和中医体质辨识,结果通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等形式及时反馈,对体检中发现的健康问题,要有针对性给予健康指导、咨询或转诊建议,结合居民意愿,合理开展老年人胸部数字化X线摄影(DR)正位检查。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的指导和质量控制。做好视力听力粗测判断,继续开展认知功能初筛。落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强化体格检查、科学喂养(合理膳食)指导、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视力筛查和中医药保健等服务。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相应技术规范要求,配备安全、简便、适宜的随访设备,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升随访质量,保障儿童等重点服务对象安全。加强生育支持,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目标人群调整到城乡居民,并与新生儿疾病筛查、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整合为优生优育服务项目(服务规范另发)。落实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开展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和服务。
六、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评价监管
落实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管好用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穿透式监管,重点关注居民的可感度和可及性,服务的有效性,成本与效益的匹配度,重点人群、重点疾病的管理情况,资金配套足额程度、资金落实时效性,以及是否存在截留挪用问题。发挥绩效评价导向作用,强化服务效果评价,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调动医务人员服务积极性。
七、探索数字智能技术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融合应用
地方可结合实际探索医学人工智能辅助技术在城乡居民疾病筛查、体质辨识、随访管理、健康评估、健康教育、绩效评价、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面应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改善群众服务感受。各地可结合实际需求探索通过智能设备自动采集随访结果,实时汇集至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全面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安全、有序向个人开放应用,2026年基本实现以县(市、区)为单位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全覆盖。着力提升电子健康档案数据质量和便民服务,强化信息安全。
国家卫生健康委 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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