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药品经营企业自主暂停经营行为,加强长期歇业企业日常监管,保证药品经营质量,维护药品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给合本省实际,我局起草了《山西省药品经营企业歇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0月31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局。
1.邮件发送至:sxyplt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山西省药品经营企业歇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2.信函寄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5号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0351-838354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山西省药品经营企业歇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联 系 人:都晶
联系电话:0351-8383546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7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