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药监药注〔2025〕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药监局 海关总署关于允许进口牛黄试点用于中成药生产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25号)部署要求,加强进口牛黄用于中成药生产监督管理,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河北省依托北京药品进口口岸进口牛黄试点工作指导作业书》《河北省依托北京药品进口口岸进口牛黄试点工作流程图》,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河北省依托北京药品进口口岸进口牛黄试点工作指导作业书》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30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