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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医保发〔2025〕11号
各市(区)医疗保障局:
为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省局重新修订了《陕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陕西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细则)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