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药品价格究竟保持何种价差算是公平合理,各地一直存在不同看法并有不同处理方式,为此,业界呼唤一套合理的定价机制出炉,合理的标准、统一的锚点和换算关系。
今年以来,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河北、浙江、广东、贵州、新疆五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起的《全国省级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共识》受到业界广泛关注,其不仅是对既往地方实践的系统总结,更标志着我国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迈入规则化、透明化的新阶段。
类似于《全国省级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共识》的医保“共识”是指在国家或地区的医疗保障制度框架下,各方参与者就如何实现高效、公平、可持续的医疗保障达成的一致认识,其本质是在公平与效率的平衡中,凝聚多方对医保制度设计的共同认知。在“三医”协同发展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各级医疗保障部门通过“共识”方式制定政策、实施政策,在上下级政府间,政府和市场主体间,政府和社会间以“共识”的方式形成对医保工作的共同的认识、价值与理想,标志着我国的医保治理迈入一个新台阶。
医保共识的三重维度与表现形态
从属性看,医保共识它兼具公共管理共识的普适特征,更凸显三大独特维度。一是上下级医保部门在医保政策执行中的共识,体现为政府共识。二是医保部门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需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医院、医生、患者等多方统筹联动,形成合力,体现为社会共识。三是医保部门相关政策制定、执行与医疗、医药行业核心利益紧密相关,需要与医疗、医保、医药“三医”等相关利益方达成的共识,体现为“市场”共识。
在表现形式上,医保共识不仅体现在出台的“共识”上,还表现在出台的相关指南、倡议、规则和标准中。
五大机制驱动共识生长
一是多维度利益诉求价值协同。核心聚焦于“三医协同”理念的深入实践,以及多方主体的广泛参与,旨在促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医药产业三者的协同发展,携手共建多元化的治理模式,其关键在于确保利益相关者的有效参与与制度构建。
二是国家、地方医保部门“双向奔赴”。共同致力于政策的执行,形成了一个以政策执行为共同目标的“行政共同体”。“行政共同体”表达的是上下级医保部门间围绕“基于某项改革的政策制定、执行”这一共同目标而展开互动的组织体系。在这个组织体系中,各级医保部门之间共同承担“制定、执行、反馈”责任,各级医保部门会对改革任务产生共同认知与共同情感,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以政策执行为共同目标的“行政共同体”。
三是局部探索向整体推开演进。体现出典型的“试点验证—经验总结—规范推广”路径特征。以《省级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共识》的形成过程为例,在共识正式出台之前,河北省等省市已经率先尝试了药品挂网的改革措施,上海市则探索了红、黄标分级警示药价虚高的规则。这些地区性的探索努力,为随后形成的全国性共识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石。
四是数智化技术赋能。现代化治理背景下,共识的形成依赖于以数智化为代表的技术支撑。以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为例,该平台不仅统一了医保业务编码标准、数据规范和经办服务,还构建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医疗保障信息互联互通、数据有序共享的智能监控网络,有效提升了医保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五是回应改革压力的“策略化工具”。主要涉及政策年度更新与目标任务持续优化调整、地方试点经验推广、多部门协作机制、反馈沟通机制等。
三大导向引领“共识”建构
在基本逻辑层面,共识的形成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量。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是价值逻辑。中共中央、国务院2020年发布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是医保改革的基本原则。这一价值取向在医保药品目录的动态调整中得到充分体现,通过积极开展国家集采、国家谈判,以及推进特例单议机制和药品价格治理等措施,有效促进了新药好药的及时纳入医保目录,支持了创新药物的临床应用,减轻了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
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是核心逻辑。构建共识的关键在于聚焦共同关注的重点工作与领域,推动理念上的融合、资源上的整合及方法上的聚合。需要强化政策的统筹协调能力,确保各项改革政策目标协同并进;需要打破信息壁垒,将“三医”数据共享与业务联动置于更加显著的位置,以提升协同治理效能及运行评价水平;需要合理配置医疗、医保、医药领域的资源,促进“三医”基于可持续发展的高质量发展。
共建共治共享是构建共识措施的重要逻辑。各级医保部门不仅可以在“共同理解”的基础上建构共识,而且利益的矛盾与冲突有可能在建构共识的过程中得到有效地化解或控制。为此,不管是挂网规则共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国家集采还是医疗服务项目立项指南,无一不体现医保、医疗、医药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体现在政策协同、信息联通、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监管联动上。
四重维度诠释价值目标
在价值目标层面,共识蕴含着多元价值取向,主要基于以下四方面的考量。
一是公平正义,筑牢制度基石。例如,对特例单议共识。是对按病种付费标准的必要补充,确保改革科学性与公平性,回应临床发展需求,让医疗机构能够及时应用新技术,提高诊疗水平,极大提振临床医师对其开展技术探索创新、提高诊疗能力的信心和底气。
二是共治共享,创新治理格局。多元治理不仅包括政府部门间的协同,还涉及医疗机构、商业保险、慈善组织、患者代表等社会力量的参与。例如,国家医保局在推进DRG/DIP支付改革时,特别强调要促进“三医”联动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确保群众能够享受到高质量、高效率且负担得起的医药服务。
三是阳光公开,提升治理效能。通过建立药品挂网公示、医疗服务项目立项指南、特例单议的定期公示等制度,通过聚集相关行业、社团智慧,建立全国统一的医保业务编码标准、数据规范和经办服务标准,规范了医保支付政策确定办法,减少了地方自由裁量权,提高了医保管理的规范性和一致性,提高了医保治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了社会及相关部门对医保制度的信任和支持。
四是价值购买,引领健康投资。通过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主动追求购买对卫生系统绩效、公平性及价值创造的塑造,前瞻性回应公众和社会的长远健康需求并实现医保制度的公平、高效和可持续发展。这在DRG/DIP支付改革中表现突出。通过“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支付机制,激励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提高效率,同时允许医疗机构在打包付费机制下拥有对医保基金结余部分的支配权,形成正向激励。
医保共识的多维落地
通过强化共识在医保改革、管理和服务中的实践应用,有效应对了改革过程中的复杂挑战,进一步稳固了医保制度的长期稳定发展态势,除挂网规则共识外,还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推动国家集采。基于国家医保局等部门指导,由中国药师协会发起并联合部分医疗机构和相关专家学者共同编写《医疗机构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管理中国专家共识》聚焦于医疗机构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全过程,深入分析政策执行现状,旨在提出针对性的个体化、精准化管理措施,为临床合理使用集中采购药品提供指导,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进程。
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通过构建多方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进一步增强了支付方式改革的普适性和科学性:一是分组方案更加贴合临床实际需求。国家医保局通过医保信息平台收集医疗机构真实历史数据,形成基础数据库,并广泛征求临床专家和医疗机构的意见建议,形成科学、精准的DRG/DIP分组方案。二是特例单议机制更加规范合理。医保共识明确了特例单议的时间要求、纳入比例和情形范围。这一机制既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又尊重了医疗行为的复杂性和特殊性。
赋能智能监管体系建设。2025年5月23日,经广泛征求超过200余家医疗机构的意见,国家医保局正式对外公布了首批医保基金智能监管规则,这些规则旨在通过内置到智能监管子系统的事前提醒模块,帮助医务人员在开处方时避免违规行为,从而在问题萌芽阶段就得到解决;旨在通过智能监管系统,提前预警并拦截超量开药、性别不符用药等问题,从而从源头减少医保基金违规使用行为。
构建医保与用药安全防线。2024年4月,国家医保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试点工作,并通过官方发文、深入调研、举办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应用发布活动以及广泛科普等方式,大力推动药品追溯体系建设。2024年12月2日,国家医保局邀请51家医药零售企业参加加强药品追溯码医保监管应用恳谈活动。活动结束后,部分行业协会和生产、批发、实体零售、网上售药医药企业主动发布《关于积极响应药品追溯码医保监管应用倡议书》,倡议全体员工及行业同仁积极做好药品追溯码“赋码、扫码、上传”等工作,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构建。体现在制度协同与责任共担。医保共识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与商业保险等形成协同网络,明确各层次责任边界。体现在公平性提升与共同富裕。医保共识通过慈善资金与医保目录内费用兜底结合,确保弱势群体获得全方位保障。体现在可持续性保障与韧性增强。通过扩大个人账号使用范围拓宽筹资途径,实现一站式结算、强化智能监管等一系列举措,有效保障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可持续发展;体现在国际经验借鉴与全球贡献。中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共同发展的模式,为全球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有益的参考。联合国报告高度评价中国多层次体系,强调其“法定医保为主导、补充保障协同”的模式,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可复制方案。
医保共识作为推动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机制,旨在实现公平正义、多元协同、效率提升和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目标。通过对医保部门所发布的“共识”、指南及倡议等文件分析,可以明确地观察到,医保改革已从往昔的政府单向管理模式,转型为多元主体携手参与的协同治理新范式。
未来医保共识的发展将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增强改革的全局性、系统性、协同性。期待在以下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是深化“三医”协同共识,筑牢信任基石,促进多方深度协作;深入了解彼此需求,实施成效评估,精准衡量资源与目标;敏锐洞察障碍与风险,未雨绸缪,提前科学布局;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携手共建,提升治理效能。
二是“三医”系统互通,信息共享持续强化。在政府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基础上,“三医”信息化融合程度进一步加深,数智化管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纵深推进。随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入2.0时代,DRG和DIP支付方式将更加精细化,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基础上,更加关注临床实际和患者需求。
四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与商业保险、慈善医疗、医疗互助等将形成更加紧密的协同网络。基本医保与商业医疗保险协同发展取得新成效。
五是医保监管步入智能化与精准化的新阶段。全力推进医保基金智能审核与监控体系建设,打造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的监管新模式,形成经办日常审核与现场核查、大数据分析、全场景智能监控等多种方式的常态化监管体系,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