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监法〔2024〕1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已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药监局
       2024年2月21日
     附件: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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