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昆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19年昆明市药品零售企业的飞行检查工作目前已圆满完成。检查中,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判定为不通过现场检查的药品零售企业有23家,列入限期整改。
根据《昆明市2019年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工作方案》,2019年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企业数按2018年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数的6%进行安排,共200家,同时确定了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检查内容。全年共分6批,经过积极努力,不断严查深查,完成了200家药品零售企业的飞行检查。
被检企业中,符合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检查结论判定为通过现场检查的有174家,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检查结论判定为不通过现场检查的有23家,处理决定为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限期整改,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的规定,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零售企业有10家;处理决定为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零售企业有13家。
目前,10家收回GSP证书的药品零售企业中4家已经整改到位,发还了GSP证书;1家进行跟踪检查时,未整改到位,且有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已撤销其GSP证书,当地监管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另5家正在整改过程中。
通过飞行药品零售企业检查,既发现了问题,严格要求限期整改,规范了药品零售企业的健康发展;又促进了药品零售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市场的安全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