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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耳与听力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0001.01.01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国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耳与听力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对《指导意见》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耳与听力健康是国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经济快速发展、生活方式转变等,耳聋和听力损失问题日益成为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的重要问题之一,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据推算,我国约有2.2亿人患有听力损失,60岁以上人群听力损失现患率约为45%。听力损失严重影响人的交流,损害身心健康和社会功能,儿童时期发生的听力损失如造成聋哑,还将对成长带来巨大影响。

  当前,我国耳与听力健康工作存在着一些短板弱项,听力损失预防、听力障碍诊疗康复的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仍有差距。按照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加快推进我国耳与听力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耳与听力健康水平。

 二、《指导意见》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指导意见》要求按照“预防为主、主动识别、早期发现、重点干预、有效康复”的基本原则,面向全年龄段人群和全生命周期,持续加强耳与听力健康工作。到2030年,从事耳与听力健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进一步充实,提供耳与听力健康服务的机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耳科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服务形式和内容更加多元,耳与听力健康服务的系统性连续性显著增强。

  三、《指导意见》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指导意见》以问题为导向,顺应新形势,提出了7项主要任务。一是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国家-省-市-县四级耳与听力健康工作网络建设。二是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有针对性提高耳病防治与康复服务能力。三是强化重点人群的听力损失预防、筛查、诊治和康复服务,包括新生儿、老年人、职业人群等。四是加强耳科疾病规范诊疗,制修订相关的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规范。五是加强听力健康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分级分类做好人员培养培训。六是以临床需求为导向,探索医工、医技结合,推动耳与听力领域前沿技术发展与转化。七是提升全社会对耳与听力健康的关注,营造爱耳护耳社会环境。

 四、如何保障《指导意见》稳步实施?

  为指导各地加快推进耳与听力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了3项具体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协同,明确并压实卫生健康、中医药、疾控、残联等各部门职责。二是加强条件保障,要求各省级相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并发挥防聋治聋技术指导组作用。三是加强调研指导,要求省级卫生健康委及时掌握工作成效,定期监测进展。国家卫生健康委适时组织开展调研指导。

  原文链接:https://www.nhc.gov.cn/yzygj/c100067/202508/e0ed852183734430a6bf544f212e1b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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