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卫疾控函〔2023〕419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现场评估工作的通知》,我委组织对2023年申请新建(复审)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县(市、区)进行了现场评估。通过评估,51个县(市、区)达到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标准(见附件)。经研究,决定命名成都市新都区等28个申请新建示范区的县(市、区)为2023年度四川省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确认成都市彭州市等23个申请复审的县(市、区)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
希望相关县(市、区)再接再厉,加大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力度,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和特色案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示范区建设内涵,提升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质量,推动当地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再上台阶。各地要学习借鉴示范区建设的成功经验,以示范区创建工作为抓手,加强部门协同,动员全民参与,积极打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探索建立慢性病医防协同融合服务模式和机制,推进慢性病“防筛治康管护养”工作落地落实,为保护和增进全省人民的健康福祉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23年四川省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确认名单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2023年四川省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确认名单
一、新命名示范区
成都市新都区、大邑县,自贡市贡井区、富顺县,攀枝花市仁和区,德阳市旌阳区、罗江区,广元市昭化区,内江市威远县、资中县,乐山市金口河区、犍为县,宜宾市叙州区、南溪区、江安县,达州市达川区、大竹县、渠县,巴中市平昌县、通江县,雅安市芦山县、汉源县,资阳市雁江区,阿坝州理县,甘孜州康定市、丹巴县,凉山州德昌县、宁南县。
二、复审通过示范区
成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自贡市大安区,泸州市江阳区、纳溪区,绵阳市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盐亭县,广元市朝天区、剑阁县、旺苍县,遂宁市射洪市,乐山市市中区、峨眉山市,南充市高坪区,广安市广安区,巴中市巴州区,雅安市雨城区,眉山市东坡区、洪雅县,凉山州西昌市。